您好,小编今天为大家解答如下问题:【公司异地参与社保,职工有权要求从头处理并缴费】或许许多小伙伴还不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公司异地参与社保,职工有权要求从头处理并缴费。
读者沈丹丹近来向本报反映说,因为多种原因,其地址公司尽管为她参保了社会保险,但不是在公司地址地交纳社保,而是在省外参保。她认为,公司这样做会给她带来诸多不便,想要求公司在本地从头为她处理参保手续?但不知道这样的要求合不合法?
【法令分析】
沈丹丹有权要求公司在本地从头为她处理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57条第1款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挂号证书或许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阅,发给社会保险挂号证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第2条第2款、第7条也指出:“本法令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则,应当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社会保险挂号,参与社会保险。挂号事项包含:单位名称、居处、运营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许担任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事项。”即用人单位(缴费单位)只能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
结合本案,公司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之外的、乃至彻底与之无关的外省处理社会保险,无疑是违法的,这也决议了公司之举不能替代其在当地依法应当承当的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其异地处理行为无效,需要从头处理。
对此,《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则:“用人单位不处理社会保险挂号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因而,若公司不改正错误,沈丹丹可以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告发进行维权。
来源:劳作午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