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侯口三村一对六旬老夫妇被多只大狗袭击。
天降狗祸,一死一伤2月11日上午事发地村民表示,被狗咬的是一对年过六旬的夫妇据侯口三村村民陈先生(化姓)回忆,事发7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农妇在离自家东边100米左右的麦子地老伴出来找她回家做饭时,。
发现她被多条狗咬了,随后狗子扑向了他“当时两人身上的衣服全部被狗子撕烂”陈先生称,救护车抵达时,两位老人已经遍体鳞伤急救人员发现一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后将另外一人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由于伤情太重,县里的医院无法救治,
当时紧急去了石家庄的医院。
事发现场↑有知情人称,被狗咬成重伤的老汉,前几天还在医院ICU接受治疗。
村民:没人看到侯口三村商户金老板(化姓)称,事发地旁边有个鱼塘,平常每天都会有人在那边钓鱼。可能是由于7日当天天气冷,又是阴天,一个钓鱼的人都没有,所以没人看到。
事发现场↑“哪怕有一个人看到,都不会出人命”金老板表示,伤者家庭环境并不好,两个儿子在外打工,还有小孩需要照顾“这五条狗是另外一个村的,离我们村有六公里的距离”金老板听说,狗的主人是专门养狗卖狗的,这几条狗不知为何
当天跑这么远到侯口三村。
狗主人担责!2月10日记者从事发地所在的侯口派出所了解到,5条恶犬已被捕获,狗主人已被拘留11日,当地宁晋县政府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说狗子咬死咬伤人,狗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有律师指出,狗主人作为饲养管理人,应对狗会伤人的情况有所预见,但其没能预见,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狗主人存在故意放狗撕咬他人,其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或杀人的故意,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根据具体情况,如果狗主人的行为已经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健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狗主人作为饲养管理人,其未尽到管理义务,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
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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