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关部门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查一查该前书记吧相比罪犯都没有被抓到,我更好奇信息中的一条:家属是在支付了凶手1000万元后,见凶手未放人,才选择的报警?!也就是说,家属第一选择是给钱而不是报警?是收到了威胁?还是有什么把柄在凶手手上?或是1000万元可以接受?。
第一,作为一个前县委书记的家属不应当这么配合凶手?跟主流宣传的有事找警察蜀黍不一样啊!第二,凶手给出3000万元的筹码,是基于什么依据,能认为对方有这个实力?第三,这一千万元如果是从该前书记家庭财产中支出,那么有关部门是不是要查一下,毕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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