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宋守军决定逮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对宋守军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此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宋守军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宴请;违反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采矿许可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权妄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宋守军严重违反组织要求和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按程序将非法低价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宋守军简历宋守军,男,汉族,山东广饶人,1963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无党派历任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调研室副主任2009年06月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2015年08月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曾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晓峰决定逮捕
浙江省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林晓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林晓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林晓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温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林晓峰简历林晓峰,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浙江瑞安人,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09月-1984年08月,平阳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4年08月-1988年09月,瑞安市实验小学大队辅导员;1988年09月-1991年10月,瑞安团市委副书记;1991年10月-1992年06月,瑞安市湖岭区副区长;1992年06月-1993年11月,瑞安市潮基乡党委书记;
1993年11月-1995年01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干事;1995年01月-1997年06月,温州市委组织部副处级干事;1997年06月-1998年11月,温州市委组织部调研室副主任(1995年09月-1998年06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8年11月-2003年01月,温州市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1998年08月-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本科班学习;2001年02月-2001年08月借调中央组织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3年01月-2006年11月,苍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直机关工委第一书记;2006年11月-2009年01月,苍南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苍南临港产业基地与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书记(2004年03月-2007年01月 浙江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8年04月-2008年10月挂职锻炼,任省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9年01月-2011年11月,苍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其间:2010年03月-2010年06月 被省委组织部列为互派干部参加北京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交流学习);2011年11月-2012年01月,乐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年01月-2012年07月,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07月-2014年03月,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兼),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4年03月-2014年05月,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兼),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2014年05月-2016年11月,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
2016年11月-2017年03月,温州市委副秘书长(保留正县长级);2017年03月-2017年04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副秘书长(保留正县长级);2017年04月-2018年08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8年08月,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曾任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宝庆决定逮捕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宝庆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此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宝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与商人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学校申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宝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宝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宝庆简历郭宝庆,男,中共党员。历任庆云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德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德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波决定逮捕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刘波涉嫌受贿一案,由榆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波简历
刘波,男,汉族,中国国籍,陕西靖边人,1969年12月出生,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88—1989靖边县水利水保局工作;1989—1995靖边县委办工作;1995.10—1998.12靖边县宁条梁镇副镇长;
1998.12—2000靖边县杨桥畔镇党委副书记;2000—2003靖边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广播电台台长(正科);2003.12—2007.06 ,靖边县广播电视局局长;2007.07— 2010.06,靖边县政府副县长(援藏);
2010.06—2016.09, 靖边县副县长;2016.09—, 靖边县委常委、副县长。2022.03—靖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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