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下午,
城中公安分局仓门街派出所接到,
辖区一小区停车收费员的报警,
“有人在小区夜间停车交了20元停车费后,
手持手铐辱骂威胁收费员”。
接警后,
仓门街派出所值班民警
立即展开调查
发现3月初的一天下午,
一名男子在交了一整夜总计20元的停车费用后,
声称自己认识相关单位负责人,
以要向相关单位举报乱收费为由,
辱骂小区收费员。
此后,
男子从车中拿出一副手铐,
威胁小区收费员,
被小区居民拉开后离开现场。
通过值班民警多方的走访调查,
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李某有重大嫌疑,
随即仓门街派出所民警传唤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嫌疑人李某向警方坦露,
自己曾在州县当过辅警,
辞职后未将配发的装备上交。
3月初,
李某来到西宁,
将车停在城中区某小区内,
第二天出门时交了20元停车费,
他对停车费收取问题
产生了一些不满,
便拿出随车携带的手铐
威胁了收费员。
李某非法持有警械的行为
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目前,李某已被城中公安分局
依法行政拘留,
并收缴警用手铐一副。
手铐作为警械是警察专用,
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相关规定,
将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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