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原载于个人公众号“故园北望路漫漫”)
大家好,我是老丁。
要说在这个流量经济的时代,为了博取眼球,很多人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比如近期在网上流传的“安徽阜阳一女子直播称自己被前夫家暴”一事,结果证明是女子谭某为博取同情、吸引流量,与其前夫共同摆拍视频。
后续老丁会找一个时间,跟各位聊聊某位在抖音上编段子博同情骗流量从而赚得盆满钵满的博主,今天先按下不表。
老丁先跟各位聊聊今天看到一则趣事。近日,广西一护士下班后兼职摆摊卖烤肠,相关视频显示,其给火腿肠改花刀的手法堪称专业。该护士对此表示,卫健委鼓励医护人员下班兼职,“那就响应号召,说干就干”。
至于这件事有没有当事人炒作的成分,老丁尚不得而知。但基于不少官媒报道了此事,可以暂时相信它并非摆拍甚至捏造。
那么问题来了,针对该护士说的所谓“卫健委鼓励医护人员下班兼职”,这究竟是什么情况?
别说,老丁还真的找到了它可能的出处。去年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其中提到“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
那么,什么是“政策允许的范围”呢?老丁找到了一份1989年4月原卫生部出台的《关于医务人员业余服务和兼职工作管理的规定》,其中提到“医务人员业余服务系指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门诊、查房、手术、体检、教学、咨询等服务活动。兼职系指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应聘到外单位兼任相应的技术职务,从事医疗、教学、科研等有偿服务”,以及“兼职必须由聘用单位与应聘人所属单位签订协议书”等。
如果上述两项规定具有连贯性,那么可以大体得出这样的结论:
1、基层医护人员兼职兼薪必须由聘用单位与应聘人所属单位签订协议书;
2、兼职兼薪的领域,应当是与本职医疗工作关联的领域。
于是乎,下班兼职摆摊卖烤肠的做法,估计很难属于是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鼓励行为。
但此事让老丁不禁想起2021年底人民网的一篇题为《工作有着落 日子有奔头》的文章,其中提到像某沈阳市民这种39岁身兼三职(外卖员、产品推销员、网约车司机)讨生活,可以叫“工作有着落,日子有奔头”。
那老丁似乎是明白了,这位下班不辞辛苦兼职卖烤肠的护士,也是应属于这种“工作有着落,日子有奔头”的范畴,应被提倡与宣传。
这似乎就出现矛盾了,您说该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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