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车柯蒙)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我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计算公式为:减免金额=10%*[发票价/(1+增值税率13%)]。经测算,享受政策红利后,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型可享受千元至万元不等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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