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有人说职场如江湖,那么,江湖也该有江湖的规矩吧。
最近有则奇葩事儿,被贴上“女性权益”的标签而在规矩层面争议颇大——有媒体刊发了一则“女白领入职3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就辞职”的新闻,说孙女士面试时告诉公司自己短期内不打算结婚,入职三天却告诉公司已经怀孕,公司则工资照发。没想到,孙女士产假结束后,直接要求辞职。这种机智的小聪明,别说良善的老板一脸蒙圈,吃瓜群众也看得一脸黑线。一句话,公司很头疼,网友很愤怒。
在劳资博弈没有新剧本的当下,“狼吃羊”的桥段看多了,偶尔出现“羊吃狼”的反转,难免惹得看客秋波暗转。比如有论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现实中,由于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像孙女士这般利用规则“压榨”公司者,极为罕见;人们熟悉的是,公司要求女员工X年不得怀孕;员工正常怀孕却常常遭受调岗降薪、开除辞退等不公正待遇……实际上,为了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而给予求职者一定的“撒谎权”,是一种很先进的理念。
二连杀了契约精神和诚信法则竟然还是“一种很先进的理念”,莫非真是脸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了?第一,法无禁止即许可、法无禁止则自由,这话不仅是对劳动者说的,也是对雇佣方说的。尽管《劳动法》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这世界上恐怕还没有一部法律堂而皇之鼓励女性员工以“隐孕”的姿态去调戏资方的合法权益。企业是什么地方?这个问题有千千万的答案,但起码不是坐月子的。怀着孩子就可以去蹭企业合法利益,这和抱着孩子跟交警碰瓷有什么区别?
第二,市场自有其逻辑,法治的、道德的,但底线的规矩不容僭越。因为一旦坏了规矩,贪了小便宜,却破坏了稳态的平衡,坑的是千千万万的无辜姐妹。很显然,这事儿对企业绝对是“吃一堑长一智”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资方强势的今天,加班费等都成问题,招聘的时候加个“验孕”程序恐怕亦非难事。这固然有悖情理法律,但弱势的女性劳动者如何能摆脱这种猜忌?
天下大事,理字而已。你扯谎了,让你入职;你怀孕了,工资照发;你生完了,拍屁股走人。一连串的连环谎言,换得职位与待遇,对当事企业来说,上当不过一回。没有感恩、没有诚信,法理上也许没有昭然的瑕疵,却伤害了职场中本就稀薄的底线价值。所谓公平,不是老板欺负员工、也不是员工反攻老板,而是各自合法权益都能相安无事。前不久的金砖峰会仍在聚焦实体经济,2017年中国就业形势仍是压力空前,这个时候,孙女士这样的把戏无疑是一把凌厉的匕首——既腰斩了企业主对劳动市场的信任感,亦在诸多潜规则层面加深了劳动者求职的难度。
就业歧视是一回事、女权保护是一回事,“隐孕入职生完走人”跟这些有毛线的关系?退一万步说,即便当事人曾在职场受尽伤害,你受过的伤是你伤害公序良俗的理由?不要看到“女性员工”的身份标签,就在情感与倾向上做出想当然的逻辑推理。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有品有德的时代,当有最简单的是非观、最清晰的判断力。一句话,企业诸般不是,都不是“隐孕入职”的借口,员工再是圣洁,也没有玩弄规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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