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车违停未贴罚单,法律岂能“自己人”破例#
其实不仅是法律才干和水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打破那种默契,那种不同组织、部分之间彼此偏袒的默契
日前,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西安市某条道路旁边,所有违泊车辆均被贴条,唯一喷涂“商场监督监管”字样的车辆没有被贴条。2月18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发布通报称,视频中车辆系莲湖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公事用车,归于违法停放,已对驾驶员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同样是违停,私家车挨罚,公事车却得以豁免,在一排违停贴条的车辆中,适当招眼。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当然会引发网友的不满。在言论围观下,当地对违停的公车依法处分,是应有的纠偏动作。
100元的违停罚款,谈不上有多高,但重要的并不是罚金多少,而是能否做到天公地道,对公事人员和一般人员的违法行为,一碗水端平地处以处分。公事人员带头违停,如果还光明磊落地免于处分,岂不是怂恿他们将违法停放当成一种特权?
在此次通报前,当地交警大队曾解说,可能是法律时该车辆没有停放在此处,主张市民直接告发。
就算真有这么巧,也未改动违停自身归于违法行为的现实。对此,更应该第一时间自动打开核对,而不是估测原因,等言论发酵再被迫介入。再者,违停便是违停,跟法律机遇没有关系,这个行为只需发生了,以成果论,就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的相关规则依法处分。
一些公事车辆在执行任务时,由于原因特别,可能会呈现一些违反规则的用车行为,这些都可以了解。但既然是日常用车,就该严厉遵守规则。对违法泊车等行为,交警部分也应该依法法律,而不是搞区别对待。
现实上,为了标准公事用车,此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公事用车办理办法》特别提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事用车运用办理,严厉依照规则运用公事用车。”而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应当在规则地址停放”的规则,也并没有将公车扫除在外。
现在的公事车辆,一般都有专门的标识。公事车辆在外,代表的是政府组织的形象。正因如此,对公事用车更得强化监督,呈现违法行为,非但不能宽纵,反而要严厉处分,这才干到达警示效应。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任何赏罚作为价值,公车想怎样停就怎样停,在负面演示下,一般人谁还愿意老老实实地按规则泊车?
当地交警回应称,对当日执勤民警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强化责任认识和业务培训,进步法律才干和水平。其实不仅是法律才干和水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打破那种默契,那种不同组织、部分之间彼此偏袒的默契,不要让法律监督给“自己人”开口子。
无论如何,公车违停事小,但如何处理公车违停,却不是一个小问题。交警法律,只要坚持公平公平,对所有人天公地道,才干真实让人服气。如果法律看人下菜,违停可以免罚,只会滋长更多的特权认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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