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退休刚好一年,有天晚上被单位邀请参加晚宴,晚宴结束,61岁的教授独自一人一路罪熏熏的爬上了高速的防护栏
越过防护栏东倒西歪的走上了高速路上,随即被一辆别克小轿车撞倒
别克小轿车撞倒人之后,立刻将车开到应急车道上的1.6公里处报警,而倒在地上的教授随即又被第二辆车碾压,第二辆碾压过后没停就开走了,最后导致教授身亡
家属要告这2名司机肇事逃逸,直接要两名司机赔偿115万
这下两名司机不同意了,第一辆司机说:我当时把车开到应急车道上也是为了我自身安全考虑,我是确认我自身安全情况下才能报警
第二辆司机说:人躺在路面上,晚上太黑,车又很快,我没看清楚,不存在故意逃逸!
家属听到两个司机这样说话,气的浑身发抖哭着说:我爸爸没了,他自己爬上高速是他的不对,他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可你们两个司机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你们从良心上讲过得去么?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退休老人难道结果就应该是这样么?女儿已经泣不成声
教授女儿回忆道:我爸爸那天被单位人叫去聚餐,那晚喝了不少酒,饭后父亲就独自步行回家了,在国道上走了半小时,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就往高速走去,竟然还爬上了高速栏杆
这对我们家,是个沉重的打击,他才刚退休,美好的生活才刚开始,我就是觉得我们父亲这样走的太亏了
教授女儿斥责的是:第一个司机不应该走到应急车道上才报警,应该保护现场,否则父亲就不会被第二辆车碾压
第一个司机说:我是按照交通规则办事,交通法上没规定我把车开到1公里还是2公里是属于肇事逃逸,我事后也报了警,我没有逃走,我报警也要确保我自身的安全吧
司机的律师也表示:高速公路本来就禁止行人闯入,并且当时教授又属于醉酒状态,这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责任应该属于教授,不是司机
虽然司机把车开到了1公里之外,但也报警了,不属于肇事逃逸
女儿听到这样说,情绪非常激动,拍着桌子说道:我本来今天没报太大希望,也是想来听个过程,但没想到你们是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如果你们是这种态度那我今天跟你们没完!
一定让你们赔钱
经过几轮辩解,法院最后的判决来了,法院认为:两名司机均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并且第一个司机应该承担50%的责任,因为第一个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在原地保护现场,避免被撞人第二次碾压
恰恰是因为第一个司机把车开走了,被撞人还躺在地上,这才导致了二次碾压身亡
所以第一个司机赔偿家属45万8千元,第二个司机赔偿碾压人后也没有留在现场,立刻开走了,应该承担25%的责任,赔偿家属22万9000余元!
那么根据交通法律法规:1:因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引起交通事故的,由行人承担主要责任
2:司机如果直接撞倒行人,由于高速公路不让走行人,所以承担小部分责任
综合上面,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像文中两位司机情况,最后法院判定司机多少是要赔付的
因此,当法院判下来时,不少网友认为不该这样判,就好比是:小偷来你家偷东西,意外摔死了,你还得承担小偷的生命责任了?
其中有一位网友说:司机可以告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行人是严禁进入高速的,人是怎么上去的,肯定是周边防护栏没到位,也就是管理不当造成的
咱们从另一个层面说:法律规定行人不准上高速,如果司机看到了行人急刹车,那死的就是自己,所以这位退休教授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大多数网友还是站在司机这边,纷纷为两位司机叫不平,好好的开个车,几十万没了!都一致认为是死者的全责
大家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己就是保护他人,大家认为到底是谁的全责?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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