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赵某与男友分手后,
屡次遭到男方的打扰与要挟,
严峻影响日常日子,
因而,
她向法院
提出人身安全维护令请求。
2月6日,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得悉,2月3日,该院对此案子作出裁决,签发人身安全维护令,实在保证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
这也是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证法》自本年1月1日施行后,上海法院签发的全市首份对停止爱情联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维护令。
上海闵行法院介绍,男方王某与女方赵某原为情侣联系,2022年11月,赵某提出分手,之后王某每天频频打电话、发送微信打扰赵某,微信内容带有很多侮辱性字眼,并有“弄死你全家”“杀死你”“炸你家”,要去赵某小区和儿子的校园粘贴赵某身份证和开房记载等人身要挟言辞,还三次前往赵某地点小区,摄影小区图片发送给赵某。在王某的打扰、要挟下,赵某担惊受怕、精神紧张,严峻影响日常日子,因而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维护令请求。
经审查,上海闵行法院以为,国家保证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制止以爱情、结交为由或许在停止爱情联系、离婚之后,羁绊、打扰妇女、传达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本案中,依据请求人供给的依据和两边陈说,在两边停止爱情联系后,被请求人频频向请求人发送带有严峻侮辱性、暴力性言辞的微信,到请求人住处地点小区摄影,并以损害请求人及其近亲属的生命权、名誉权、隐私权、财产权相要挟,已对请求人的日子形成本质影响,足以认定请求人遭受被请求人打扰并面对较大可能性的暴力实际风险,其请求契合作出人身安全维护令的法定条件。
综上,上海闵行法院作出裁决:制止被请求人王某对请求人赵某施行暴力;制止被请求人王某打扰、盯梢、触摸请求人赵某及其近亲属。
(新民晚报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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