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小编今天为大家解答如下问题:【盐城一女子谩骂要挟法官被传唤训诫】或许许多小伙伴还不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高华明记者王菲)“下次再到我家要钱,给你腿打断了?大过年的,我不想骂你……”近来,被实行人刘某拒不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盐城阜宁法院实行干警前往刘某家中调查其下落未果,刘某竟对实行法官进行电话、短信谩骂。阜宁法院遂对刘某的行为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李某请求实行刘某抚养费胶葛一案,春节前,因被实行人刘某不服阜宁法院判定,拒不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阜宁法院实行干警前往被实行人刘某家中调查其下落未果。
“下次再到我家要钱给你腿打断了?大过年的,我不想骂你。”“非得我去法院闹才行是吧”……近来,被实行人刘某居然对实行法官进行电话谩骂,并发送带有要挟、侮辱性字眼的短信。
次日,阜宁法院依法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对其进行训诫,向其释明谩骂法院工作人员、阻止依法实行职务的严峻法令结果,刘某刚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峻性。
经过实行法官现场训诫,刘某对自己谩骂法院工作人员、轻视司法威望的行为深感懊悔,并当面向阜宁法院干警赔礼道歉。
法官提示:法令庄严不容蹂躏,法令底线不容触碰。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谩骂依法实行职务的法官,是对法令的公开寻衅,必定遭到严惩。当事人应当活跃合作法院工作,依法有序参加诉讼活动,理性处理胶葛对立,不能将个人心情转嫁发泄到法院工作人员身上。
(刘大庆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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