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认不讳,这是一个汉语成语,用来形容一个人对于自己的罪行或错误毫无保留地承认,即使面对压力或质疑也不否认。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这个成语的含义和用法。
含义:
“供”在这里指的是陈述、说明,“认”表示承认,“不讳”则意味着毫不隐瞒。因此,供认不讳直译为“毫无隐瞒地承认”,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在面对事实或问题时,能够坦率地承认自己的错误或罪行,不回避,不掩饰。
用法:
1. 在描述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时,可以用供认不讳来形容其面对犯罪事实时的坦白态度。
例如: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供认不讳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2. 在描述个人在面对失误或错误时的态度时,也可以使用供认不讳。
例如:他对于自己的失误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3. 在新闻报道或法律文书等正式场合,供认不讳也可以作为形容词使用,强调事实的真实性和公开性。
例如:经过调查,双方当事人供认不讳,承认了合同纠纷的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供认不讳是一个积极的词汇,强调的是坦白和诚实,但在实际使用中,也需要结合具体语境来判断其是否合适,避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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