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金融上市公司研究所将为您带来限制性股票禁令专题,本文分为两部分,上部分介绍了限制性股票禁令的基本知识,下部分析了限制性股票禁令与股价变化的关系,包括股价表现同类型股东对股价的影响、禁令比例与股价涨跌的关系等。
本文为上部分,下部详见《一文禁限售股(下)》。
一、关于限售股的基本知识
Q什么是市场俗称的大小非?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从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流通股,俗称大小非。非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小非是指占总股本5%以内的限售股,大非是指占总股本5%以上的限售股。解禁是指解除限售,股份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
Q2:如何规定发起人股东的限售?
《公司法》第十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Q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首次承诺限制销售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5五条发行人向本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发行人不得回购该部分股票。
但转让双方有控制关系或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免除遵守前款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第六条发行人向本研究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也不得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同意,可免除上述承诺:1。转让双方有实际控制关系,或由同一控制人控制;2。受让人提出的重组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Q4:如何规定大股东限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第六条: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者司法机关调查,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刑事判决后不满6个月;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满3个月。
第九条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Q5、董监高限售股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第十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更,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董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调查、调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刑事、刑事、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判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刑事决定后6个月;2.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通知》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7个月至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50%。
Q6:收购人限售股的规定是什么?
《证券法》第九十八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Q7:如何规定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具体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
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持续持有认购股份的资产权益不足12个月。
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况(注:借壳)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应当公开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具体对象应当公开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Q8:如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制?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不少于12个月,非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不少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转让至本期持股计划名称;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前6个月公布到期计划持有的股份数量。
Q9:外国战略投资者应遵循哪些限售规定?
商务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草案)》第七条: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获得的上市公司A股份不得在12个月内转让。
Q10: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申请解禁?
股东应当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办理解除股份限制手续,交易所不接受股东的直接申请。有关股东可以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解除限制前5/7个交易日内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制。
Q11:上市公司何时披露解禁提示性公告?
沪深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限售股上市流通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5.3.1-2条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时..….提示性公告应在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
5.3.3-4条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向本所申请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时……提示性公告应在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前至少3个交易日内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5.3.一条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内部职工股上市时:……上市提示公告应在内部职工股上市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
5.3.3-4条上市公司在上市流通时向本所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流通提示公告应在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
5.3.5-6条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向本所申请有限销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在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5.3.2-3条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上市……上市提示性公告应在相关股份上市前3个交易日披露。
5.3.4上市公司申请股权分置改革后有限销售条件的股份上市,参照第五条.3.2-3条规定执行。
5.3.上市公司申请向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上市……上市提示性公告应在配售股份上市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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