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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城控股事件9岁女,王振华女童
近一年多时间里,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案,也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了。在上个月,该案件的一审结果已经出来了,那么,王振华猥亵女童事件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呢?他最后的结果又会是如何的?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王振华事件来龙去脉首先,我们来看下该案件的来龙去脉。2019年6月29日,王振华因猥亵九岁女孩,于7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7月5日,新城控股发表公开信,对受害人、受害家庭“深表歉意与不安”。公开信还强调,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严惩。7月10日,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在6月17日的时候,王振华一审以猥亵女童最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王振华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他无罪。根据最新的消息,上海二中院已经受理了王振华猥亵女童上诉一案。相关律师分析指出,法院已经考虑了在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对被告人给予从重处罚,认为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之下,二审法院多半可能会维持原判的。
2、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母亲:谁做的事谁负法律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 卢通)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事持续发酵。今日(7月11日)晚间,新京报记者在常州市府北路附近某新城控股开发的小区内,找到了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牵线人”周某芬的母亲张女士。张女士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细节她并不清楚,只知道她已被批准逮捕。她还称,周某芬的行为让她“没有脸出门”,“谁做的事谁要负法律责任。”
张女士称,其老家确为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的常州市某村,家中有女儿3人,周某芬为其长女。对于周某芬涉嫌犯罪一事,张女士表示,“谁家里小孩出了这种事,大人听了能不生气?”但她表示,周某芬涉嫌犯罪的细节其并不清楚,也不认识受害女童的母亲王女士,“她(周某芬)不太回家,很少跟我说她的事情”。
针对网传周某芬与王振华是情人一事,张女士表示,“网络上的说法,你说对就对,我怎么说呢?”她告诉新京报记者,她没有见过王振华,也不认识他。
此前,网络间流传一张照片,其内容为一长发女子跷二郎腿坐于一小型犬旁,并配文称,图中女子“为新城集团王振华输送9岁幼女的周XX”。张女士对此表示,图中非其长女周某芬,而是其次女。
对于7月10日王振华与周某芬被批捕一事,张女士称,“她做了这样的事就要负责。谁做的事谁要负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卢通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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