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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保转诊转院证明条件
- 2、转诊转院如何办?最强攻略在这里!
1、医保转诊转院证明条件
家人生了重大疾病,当地医院无法提供治疗,如果想要转院,医保转诊转院证明条件是什么?
医院开转诊转院证明,需要医院的主治医生来开,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所患疾病属于本市定点医疗医院不能治疗的危重疑难病症;二、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三、接诊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高于本市诊疗水平。一般来说,转诊证明并不是非常容易开具的。
2、转诊转院如何办?最强攻略在这里!
什么是转诊转院?
转诊转院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定点医疗机构因医疗仪器设备条件、技术或治疗手段等方面原因,必须转往上一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特长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转诊转院如何办理?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经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目前,我省转诊备案执行备案至统筹区政策,即由患者自行选择就医地异地定点医院。
转诊有关规则
参保人员应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需再次转院的,应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转诊备案统一由参保地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办理。
转诊转院一个治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通常转诊备案一次有效,再次就医需再次办理。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到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以后可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温馨提示
一是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在医院端办理审批备案登记手续,参保人员无需去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
二是不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各统筹地区政策执行。
三是急诊或符合其它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请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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