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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购是什么意思
- 2、什么是房屋认购书,如何签订房屋认购书
1、认购是什么意思
储蓄国债(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储蓄国债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储蓄国债推出日进行购买操作,其中电子式国债投资者可以在手机银行上进行购买操作,凭证式国债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去银行柜台进行认购。
除此之外,电子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存在以下区别:
1、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2、什么是房屋认购书,如何签订房屋认购书
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障房屋认购书的履行,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付约定数额的定金。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定金罚则发生法律效力。认购人违约的,将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何签订房屋认购书?
关于房屋认购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因此,如果可能,购房者在确定要购买商品房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在多数时候,开发商都会要求你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一定要慎重。
(一)“认购书”通常认为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1、开发商、购房人或者代理人的相关情况;
2、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房屋的价款;
4、付款方式;
5、房屋的交付;
6、定金条款;
7、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如需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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