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也要文明治犬
罗筱晓
近日,产生在四川崇州的恶犬咬伤两岁女童事件引起普遍关注。受此影响,多地相继开展了犬只管理集中举动——安徽合肥发布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形,将对相干犬只进行捕捉直至找到主人,并将视情形给予主人警告或罚款处置;四川仁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广场、小区等场合免费给犬只主人发放犬只牵引绳;多地再次明确宣布了禁养烈性犬名录……
提倡文明养犬,及时排查可能威逼人身安全的流落狗并妥当进行处置本是好事。不过,几天内两起“驱逐流落狗致其死亡”事件的呈现,又掀起了对另一话题的争辩:准确的犬只管理到底应当怎么做?
10月21日,辽宁一高校就网传“保安吊死流落狗”一事宣布情形通报,表现情形属实,已对涉事安保人员予以辞退处置,对部门负责人追究管理义务;此前一天,重庆某学院宣布通报,学校保安在驱逐流落狗进程中致其死亡,其确存在不当行为,已被停职。依据《重庆市养犬条例》,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采用举措进行把持;难以把持的,可以就地捕灭。从已有报道来看,涉事流落狗当时并未处于“难以把持”状况。
相似的规定,在多地犬只管理措施中都可以查阅到。也就是说,即使是流落狗,人们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处理,更不能随便取其性命。
规定之外,以粗鲁方法捕杀流落狗还有悖于人性之善。从辽宁和重庆两地学校学生在网络上的发言来看,意外死亡的两只流落狗都在校园里生活多时,平日里与师生“和平共处”。相似情形在许多高校都存在,不少学生还将“混出名气”的流落猫狗戏称为“学姐”“学长”。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流落犬4000余万只,宠物犬数量超过5400万只。近年来,每有像恶犬伤人这样的极端事件产生,不同群体之间就会爆发剧烈争辩。
解脱戾气理性而言,这并非无解的事:养犬要文明,治犬同样要文明——采用必要举措防止犬只伤人毫无疑问是应当的、必需的,但与此同时,因为一只狗的过错而连累全部狗、以“保护人”为名恶意害狗、杀狗的行为也不能被倡导和容许。
在现代城市,受多种因素影响,犬只管理不是一件易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无计可施。早在数年前,华东师范大学小动物保护协会就将常驻校园的流落狗集中圈养在学校一处,每天早晚都有协会成员负责遛狗。去年9月,因报名遛狗的同窗超标,该校“流落狗不够用”的话题还登上了社交平台热搜榜。不少网友为此点赞,觉得这在很大水平上解决了流落狗伤人或被人损害的问题。
上述做法或许不能直接复制,但依附制度创新和科技发展优化犬只管理是可以做到的。比如,地位芯片的植入可以减少犬只走失或被抛弃的可能;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出台更具束缚力和震慑力的法律规定;增添标准化、规范化的收留场合把持流落狗数量,等等。
把犬只管理好,绝不是出了事后轰轰烈烈干一场或一年搞一次专项治理就能实现的。它恰恰请求各方在绝大多数“没出事”的日子里过细、耐心肠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积跬步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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