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须防“四过度”(新视野)
纵然有着20年工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外科医生朱育春,还是受到了宏大的震动。
近日,四川崇州某小区,一名2岁女童被烈犬扑倒撕咬,负伤严重。女童送医后,朱育春参与救治后,在朋友圈发了一番感叹:“2岁娃娃如此娇嫩的皮肤上,多达20多处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真是让我这个两个娃的老爹,不忍直视。”
对于这样的伤情,朱育春表现,因为狗咬伤是特别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地裸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杂乱,以及养分和蛋白的流失。所幸小孩的生命体征比拟安稳,各项指标并没有呈现严重的危急值。
医疗救治中再怎么“所幸”,也无法转变孩子受到重创、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事实。梳理新闻可以发现,除了崇州这件事,近年来,因为不文明养犬导致的“狗伤人”悲剧,时有产生。而这些情形绝大部分本可以避免,狗本可以不伤人。如何避免?一句话,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
如此简略的道理,为何屡屡被疏忽?从主观上看,有四种养狗的认识误区,简称“四过度”,须要废除。
对狗过度自负——“我家狗很乖的,从来不咬人。”事实上,只要无人看管,这狗就是一头猛兽,攻击性不可疏忽。生疏人在它眼里,就是蛋白质的起源。对主人,狗自然是虔诚的,但对其他人,即便是主人的家人,狗都是一种潜在的威逼。
给狗过度自由——“在人少的处所,让它‘放飞自我’。”有些大型犬,即便主人跟着,即便绑着牵引绳,都不安全。有人形容,遛大型犬,相当于带了一把兵器出门。如果狗主人力量较小,如果牵引绳力度不够、质量不好、长渡过长,狗随时可能脱离把持。
遛狗过度自私——“没事没事,它跟你玩儿呢。”有的养狗人士,放任自己的狗去撒欢儿,看着自己的狗和小区里的孩子追逐打闹,也不管。有动物保护人士做过科普,狗是欺软怕硬的,比自己个头大的人,往往不敢咬,但小孩子就难说了。
养狗过度自欺——“别怕,它摇尾巴呢,是想跟你玩。”很多人认为,狗摇尾巴是谄谀,没有恶意,是想亲近人、想亲近孩子。有资深养狗人士指出,摇尾巴确切可能是示好,但也有很多狗在咬人之前,也是摇尾巴的。这跟赌大小有什么差别?
综上所述,养狗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不是天天给它吃的喝的就完了,必需尽到公共义务,加深对狗脾性的认识,晋升养狗的安全意识。如果真爱自己的狗,那就要做到这些,不然就有可能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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