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拆迁一词在人们的心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往往与暴富和一夜暴富相关联。然而,随着《办法》的出台,拆迁一词或将退出历史舞台,搬迁将成为新的名词。同时,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也被废止,这意味着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将更加规范和透明。
《办法》中规定,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应采取房屋安置、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这一规定不仅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的意愿和需求,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另外,《办法》还明确,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这一规定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同时也能够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总的来说,《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的出台,不仅规范和提高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标准和水平,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的意愿和需求,是积极响应和践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理念的重要举措。相信在今后的实践中,这一《办法》将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