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廉洁江西”通报,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十五届省委委员、赣州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万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凯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官迷心窍,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跑官要官,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任性用权,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亦官亦商、以权养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大肆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利益;贪婪无度、花样翻新,以合作投资、免除债务、挂名领薪等方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万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万凯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万凯,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县人,曾任青山湖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进贤县委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赣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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