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总会有这样一类“神人”,他们会通过一些非常的手段达成自己最终的目的,比如说那些通过简历造假的手段顺利入职自己理想企业的人。在职场,拥有一份好的工作会有很多益处,但好的工作岗位都设有门槛,会设立一些硬性要求,很多公司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快速筛选出适合自己的人才。也因为这样的门槛,把大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求职候选人拦在了门外,这其中有些人为了得到好的工作便开始不走寻常路,于是“简历造假”就出现了。
近年来,简历造假的现象变得越来越多,大多数企业都开始有意识地针对简历造假行为进行防卫部署,但是依然会有很多人因为求职不易选择铤而走险,而且还真有“漏网之鱼”,有些简历造假的求职候选人确实成功入职了向往的公司。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
小刘在一家知名IT公司的销售部工作,平日里他工作认真负责,曾多次拿到过公司的月度、季度销售业绩冠军。这已经是小刘来到该公司的第三个年头了,他的努力与坚持是有目共睹的,其良好的表现得到了公司高层及同事们的认可。对此,公司正计划任命他为新的高级销售经理,小刘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终于要升职了。正当大家都以为小刘的事业将要迎来成功之时,公司内部却传出了一些流言蜚语,有人说小刘要被开除了…这样的消息没传多久,公司就正式发布了公告,称小刘由于个人原因已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后来,据公司内部透露,小刘离开公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一开始提供了虚假的简历。原来小刘在刚来公司应聘的时候,对自己的简历动了手脚,其造假的原因是由于大学没能正常毕业,由于其大学毕业论文没能通过,所以没能拿到毕业证,最终大学肄业。走出校园后,小刘曾一度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主要也是由于其大学没能毕业所导致的。为了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他决定对自己的简历动动手脚,经过一番尝试,小刘终于通过造假的简历找到了自己向往的好工作,这份工作正是这家知名IT公司的销售岗位。小刘为了掩盖自己简历造假的行为,工作一直都非常努力,事业一路高歌猛进,才有了这次晋升的机会,谁知一帆风顺却阴沟翻船,公司在近期对招聘与晋升工作过程中加入了背景调查环节,故对小刘进行了背景调查,小刘认为背景调查只是走走过场,便同意与授权了公司对其进行背调,结果一查就查出了其简历造假的事…其实小刘的业务能力是很强的,大家都有目共睹,公司高层一开始对小刘是持以宽容的态度,但是由于小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最终公司高层还是决定与小刘解除劳动关系。后来小刘对此非常不满,还来公司找高层进行理论,威胁公司高层,说自己将进行一系列报复…公司高层被小刘的一系列过激行为所激怒,最终决定向行业内各友商及合作商进行通告,等于是将小刘拉入了“行业黑名单”。
所以,即使拿着造假的简历得到了工作的机会,日后还是会被拆穿的!造假这件事,被发现的几率可能不是100%,但一旦被发现,凉凉的几率一定是100%。小刘是幸运的,公司高层看在其多年为公司的贡献,选择了与其和解。但小刘自己没有珍惜“幸运”,最终却用过激的行为惹怒了公司,被拉入了“黑名单”,直接断送了其职业生涯,造假行为成为其职业生涯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简历作假”即使可以帮助造假者得到工作机会,但日后被发现,不仅仅是尴尬,一旦被辞退,造假者可能在整个行业内的求职都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话说回来,如果这家公司从一开始就对小刘进行雇前背景调查,查出小刘简历造假,那后续也不会让双方都如此尴尬了。所以,建议企业在招聘和晋升环节一定要做好背景调查工作,最好是把背景调查工作交给专业的第三方背景调查服务机构来进行,比如交给像我们凯莱德员工雇前背景调查这样的专业第三方背景调查服务机构,专业的员工雇前背景调查服务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招聘质量,为企业雇佣抉择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助力企业建立公平公正的职场诚信体系,帮助企业降低疏职雇佣所带来的招聘风险。
简历造假创造不出童话故事,成就不了自己的未来,不能带有侥幸心理!一个连个人履历都造假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这是诚信问题。不讲诚信的人一定会遇到人生的大危机,因为“诚信”对于公司而言才是最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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