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尾生千目,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山海经》
开篇引用的,是山海经中的一段文字。说的是丹穴之山有一种叫凤凰的神鸟。它的样子长的像鸡,但是身披五彩的花纹,尾羽上有千只眼睛。这种鸟,身上不同的花纹对应着“德义礼仁信”五种文字。它在自然界中取食,能歌善舞,人看到了就会天下太平。
毫无疑问,这是一只品格高尚的吉鸟,在书中称之为凤凰。但大家都知道,凤凰只是一种想象中拼接而成的禽类,实际上是没有实体的。那这种美丽不可方物的鸟又是谁呢?单从“尾生千目”这一点来看,就可以确定是孔雀了。这种美丽的禽类,以开屏时炫彩夺目,雍容大方而著称。
如果谈论文化的话或许还会往下叙说,但是本文是讨论吃的。故明代博学家张澜之所著的《不二杂集》中对于山海经中这段话又有新的解读。
凤凰实乃孔雀也。淖淖约若君子,此皆为愚民所言。剖而食之,肉煊而返甘。昔南宋高宗时,锡兰有贡白蓝(孔雀)各一,止两日,为君肴之耳。
张澜之不愧是个苏东坡以来的第一资深大吃货,当别人还在因为孔雀的美丽而大发感慨时。它已经口水三千丈的说出孔雀肉不老还回甜这种丧心病狂的话来。且毫不脸红的为自己的口腹之欲拉出宋高宗来作挡箭牌:锡兰(今斯里兰卡)进贡了白蓝孔雀各一只。高宗直接一天一只吃掉了。“前朝皇上吃得?我吃不得吗?”对此深表怀疑的笔者,专门去翻阅相关的古籍资料,却始终找寻不到,想来定是它信口开河吧。
宋高宗到底有没有吃现在看来是没有直接证据的。但是在清禁食孔雀以前,有大量的文字记述了孔雀作为菜肴登上筵席的情景。而清朝需要用孔雀的尾羽来作为官员级别的顶戴花翎,其地位自然上升,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官禽”。另外,当时大家闺秀的衣服也需要用孔雀的羽毛来充作名贵的修饰材料。比如在红楼梦中就专门提到了“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就是这官禽和贵禽双重身份,让孔雀在清朝的时候变得如此的尊贵和圣洁。
但是,在清以前的历史中,孔雀却全然不是这样的。这其中最早记载孔雀能吃的文字,为成书于西汉(存疑)的《大荒纪闻》:
孔鸟(孔雀)羽粲,多食(饲喂)之,肥则为逐慄人(当时西南的原始部落)炙。
可以看出,在当时已经专门饲养孔雀用于食用了。到了唐代,刘询的《岭表录异》中也有“交趾人多养孔雀,或遗人以充口腹,或杀之以为脯腊。”唐代的交趾,指的是越南北部,云南,广西一带的广大西南地区。相比更早一些的逐慄人,交趾先民不光继续有目的的饲养孔雀,更是有了吃不完的节余——将孔雀肉做成肉干,用于长期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在隋唐时期,捕食孔雀成为一种上流社会的时髦风气。王公贵族多以猎取闪耀着金属光泽的绿色孔雀为豪。著名的“雀屏中选”就是如此,窦毅出猎三次获绿孔雀两只,众皆称奇。他便让画师在自己大厅的屏风上描绘了这一“神迹”。这才有了后来唐高祖李渊李霹雳一箭而中孔雀的眼睛,做了人家女婿的故事。
到了宋代,广西一带继续发扬着吃孔雀的风潮。在《桂海虞衡集》(北宋.范成大著)中专门提到:
鹦鹉,近海郡尤多。民或以鹦鹉为酢,又以孔雀为腊,皆以其易得故也。此二事载籍所未闻,自余始志也。
相比隔壁的交趾郡,广西防城北海一代的近海郡则根本就不需要人工去喂养,因为鹦鹉和孔雀实在太多了,根本就抓不完,一时吃不完也只能作为肉干储存起来。另外,从范成大的语气里可以看出他颇为得意,自以为这两件事以前没人记载,他是始作俑者。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断出:当地吃孔雀的习俗,是从北宋之前就开始了呢?另外综合唐宋两朝的记录,我们可以看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当西南孔雀还在满天飞的时候,北方已经非常稀少了。如同古诗十九首里面写到的那样“孔雀东南飞,十里一徘徊。”因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类的猎杀,孔雀渐渐的只能偏安在西南一隅了。
在这段文字其下的注释中,还提到孔雀“群百而飞,遮天弥日。或栖于山溪谷边,或临于稻田……”当野生动物和人类争夺生存空间的斗争日益激烈之后,自然会遭来当地土著的报复。杀之不尽,食之不完,吃得多了,开始渐渐对孔雀肉的药性有了了解。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有这样一段记载:“按《纪闻》云:山谷夷人多食之,或以为脯腊,味如鸡,能解百毒。”又云“人食其肉者,自后服药必不效,为其解毒也。”
这里的《纪闻》,应该说的就是上文的《大荒纪闻》。而李时珍还直接指明孔雀肉带有抗药性,说它能解百毒——这本来是件好事,但在某种意义上,药其实也是一种毒,故吃了孔雀肉后再吃药就没用了(被孔雀肉给化解了)。
以上是所能找到的最后的吃孔雀的记录了。自明亡之后三百余年,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孔雀都再无登筵的机会了。它的归宿从厨房搬到了动物园,以炫彩的开屏的吸引和取悦游客。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当火鸡,珍珠鸡,褐马鸡开始引入养殖之后,大家突然发现孔雀也是繁殖旺盛的禽类。一只孔雀在一年内就达到生理成熟期开始产蛋,七年内能产下300只枚卵,繁殖效率远胜火鸡。且一只孔雀在4-6公斤左右,完全可以如同火鸡一样进行分割包装。它的肉质绵密,虽然比鸡肉要粗糙些,但远胜于肉质如同木屑的美洲火鸡。经过测定,孔雀肉的鸡苷酸,天门冬氨酸含量极高,味道鲜美而回甜,且具有独特的香味。在饮食的前景方面大有可望。
1993年,广州万年饭店首次在内地推出“孔雀筵”。孔雀终于王者归来,再次登上了餐桌。到了1994年,洛阳王城公园开始第一次将饲养的孔雀投放到市场上作为烹饪用的食材。虽然价格不菲,但先富起来的人士还是可以轻松消费的起的。在做法上,当地厨师将整只的孔雀或烤或卤,熟后香味扑鼻,让人胃口大开。同时也分割不同的部位来制作:红烧孔雀,秘制烤孔雀翅,黄芪炖孔雀,花旗参炖孔雀腰等。但是孔雀的去毛还是比较麻烦,因为毕竟尾羽还是有市场的嘛。用传统的热水烫毛自然不可,只能先干拔去掉尾羽,颇费人工。其实学习一下国外的方法也未尝不可。
早在亚历山大东征的时候,就从印度带回了孔雀。在整个古罗马时期,孔雀都是贵族们盘中的珍馐美味。当时人们不光把孔雀烤熟,还会给它披上来自遥远塞里斯国(Sinae,意为丝绸,特指东汉时期的中国)的丝绸,同时将一颗烧红的卵形木炭塞在孔雀嘴里,暗处望去显得光彩夺目,仙气十足。为了保护孔雀的每一根羽毛,厨师们将孔雀宰杀后浸泡在橄榄油中,油脂逐渐渗透到毛孔中,溶解毛根,此时捞出只需要轻轻一拔便能将所有羽毛一扫而光。而油浸的过羽毛经过清洗后带有天然的保护层,保存的时间更长。
这几年,随着孔雀繁殖技术的日益进步,孔雀早已不是以前的珍稀保护动物。人们已经可以很方便的买到孔雀类食材了。孔雀肉的脂肪含量仅有3.6%左右,比鸡肉还要低;而蛋白质含量则高达25%,是非常理想的高蛋白低脂肪肉类。在餐饮行业日新月异的今天,孔雀肉已经开拓出多样化的处理方式和烹调方法,价格也随着产量一再跌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作为一种普通的肉类食材,走进千家万户的厨房之中。
到那个时候,孔雀可就真当得起“秀色可餐”这个最贴切的称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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