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10月14日16时40分左右,乌海市万企景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以下简称万企景华煤矿)采区中部+1225 水平剥离平盘 300 米处上部台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61.34 万元,直接原因为安全员违章进入有塌落危险的区域查看,其脚下岩体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沿节理面突然坍塌,安全员随之坠落被压埋致死。
一、事故分析:
1、事故类别:坍塌事故((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类别》GB6441))
2、事故等级:一般事故(依据国务院493号令)
3、事故调查组: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监察分局、乌海市能源局、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勃湾区监察委员、海勃湾区能源局、海勃湾区总工会、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国务院493号令)
4、直接原因:(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类别》)
(1)人的不安全状态:安全员违规进入危险区域
(2)物的不安全状态:岩体台阶截面有明显的节理
二、违法违规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地行走或者逗留。本事故中安全员擅自冒险进入有塌落危险的区域查看,到达上部台阶后破面掉灰加剧,最后出现坍塌。
2、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不规范,未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处理措施不明确,现场安全管理欠缺,相关领导对事故发生前的征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作出进一步的现场处置安排。
三、现场危险因素
1、爆破,爆破的震动会导致台阶破面及岩体产生压碎、裂痕、损伤等破坏,产生新的结构面扩大了原面,对台阶坍塌产生一定的影响,本事故中坍塌区域在爆破后爆堆上部有明显的台阶截面,且走向节理面与台阶走向相同,这样就降低了岩体的抗剪强度。
2、采装作业。事发地点作业人员进行了约5个小时采装作业,并且发现了台阶破面有掉灰现象,采装作业产生的爆堆下沉会使台阶原有应力状态破坏,从而失去原有支撑作用,台阶破面失去了力的束缚,对台阶坍塌会产生影响。
这些危险因素在煤矿企业普遍存在,可能一天,两天,一个月两月不会发生危险,但终究这些危险因素的积累到一定程度,爆发出来导致伤亡事故,企业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利用班前会经常性地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把这些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反复的,不厌其烦地强调,定期开展培训,对《煤矿安全规程》的所有内容都要落实到实处,补充和完善此类重大安全隐患和现场处置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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