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 | 新闻来源:遂宁日报 更新时间:2017-5-25 7:56:59 | 遂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重点整改6个方面46个突出问题 今年2月26日-3月13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环保工作开展了为期16天的督察。4月12月,我市接到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遂宁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据了解,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意见包括6个方面46个突出问题,并交办了158件群众举报、112个问题线索。《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记者进行了一一了解。 省环保督察反馈哪些问题? 包括6个方面46个突出问题 记者翻阅了《遂宁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了解到,我市归纳整理出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包括6个方面46个突出问题。其中,6个方面包括部分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管理水平低;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不够;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46个突出问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对环境工作重视不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未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配套出台“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环境行政执法处罚呈逐年下降趋势,环境执法力度偏软;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不到位,隔离设施破损,标识标牌不规范、不齐全现象较明显;执法用车未得到保障,严重影响执法效能等。 遂宁如何贯彻落实整改? 能立即整改的年底前整改到位 《方案》明确提出,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对具体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抓紧落实,确保2017年年底前整改到位;对难度较大、短期难见成效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分布实施,分层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察,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据了解,本次整改将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水、大气、固废污染如何防治? 制定有效措施 尽快补齐“短板” 水、大气、固废污染关系民生问题,关系群众的生命健康,如何防治这三大污染呢?《方案》特别提出,要全力攻坚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着力强化固废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方面,要加快编制龙洞河、芝溪河、青岗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快实施郪江(大英段)、安居区琼江、沈水河小流域污染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污、生态恢复、流量保障等综合性措施,实施流域联防联控,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同时,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能改造。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划定禁养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工作。 提升大气质量方面,启动限期达标工作,实施目标责任管理,重点抓好化工、炼油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措施。加强秸秆焚烧污染管控,全面划定秸秆禁烧区,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现场执法。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排查取缔非正规垃圾堆场。 (全媒体记者 郑晓燕) 编辑:唐小强 | 相关新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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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强在地震中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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