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法制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专家建议:“强制休育儿假,并且缩小用工成本性别差”。这则建议的提出是基于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接受采访的人员表示,女性到26岁左右,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时就会考虑是否有固定情侣、是否已婚、是否生育,已婚未育的女性应聘者,不论年龄,用人单位都面临很大的用人风险。如果是已育,用人单位还要考虑是否有老人帮忙照看孩子,以此判断员工是否可能因为养育孩子等家庭原因频繁请假,求职者对于二胎三胎的意向程度也是调查的必备选项,对此,您怎么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范围表示,就业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用工成本的性别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建议延长陪产假的期限,并将其改为育儿假的组成部分,并且加强执法力度,予以强制执行;生育假应该作为育儿假,采取措施鼓励男性共同休假,而并非仅作为生育女性的延长产假。
大文是这样想的,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到三十天,因为目前女性产假和男性陪产假之间的天数差距太大了,导致男女员工因为生育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有着更大的差异,可能加剧女性因为生育遭受的就业歧视。当女性的产假太长,男性产假太短,这么一来的用人单位就不招女性了,更不招未生育的女性了,对此,不妨将男性的陪产假也增加一些,通过一视同仁的态度来对冲职场的性别歧视。其实,对增加男性的陪产假,我还是比较赞同的,现在的社会,夫妻生子之后,女性坐月子期间,真的未必能有父母在身边照顾,想当年,我姐姐生孩子的时候,夫妻俩人也是忙得手忙脚乱,让人记忆犹新。那有的人也提到可以请月嫂啊,可是有证月嫂的钱真不低哦,如果丈夫能够陪伴妻子坐月子,不但能够更好地照顾女性,加深夫妻感情,孩子们也能更好地培养亲子感情,所以给男性一个月的陪产假,个人觉得是有必要的。
但是,这个假期也不应该过长,三十天已经很不错了,过个月子就可以,我们也同时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负担,大企事业单位负担相对较小,但现在中国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能不能承受男女员工过长的生育假和陪产假呢,我们知道中国的中小企业主其实负担已经很大了,如果延长男性陪产假,或者政府能够给用人单位补贴部分资金,也能够调动大家生产积极性,不知可行否。如果说政府补这个钱不可行,那么过多地延长男性的陪产假,势必会增加企业的负担,所以还是个寻求企业和员工之间平衡点的问题。
至于说对冲性别歧视,我觉得这说法并不太切合实际,原来有些企业不敢招未育的女性,那你的意思让以后的企业,连未育的男性都不敢招了,我觉得消除职业性别歧视还是要从减轻企业负担着手,找到企业和员工都能合适的平衡点,将自心比人心,将人心比自心,我们作为员工的时候,我们当然希望我们拿着钱过更长的假,但当我们成为了企业主的时候,也希望员工能够天天为我们创造财富,双方如果能够共同的到一个平衡点,我觉得这是最好的。男性员工的陪产假应该适当地放长一点,但是不宜过长,既保护了员工,又兼顾了企业,大家都高兴,都不吃亏,您说是吧,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儿了,我们明天再见,byebye。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