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据农业农村部公开信息,近期,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野生蚯蚓保护 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的通知》,组织排查整治非法捕杀野生蚯蚓行为,并协同组织云南、江苏、广西等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治理。
记者查询发现,近年媒体曾报道了多起电捕蚯蚓行为,其中受蚯蚓制成的“地龙干”价格飙升等因素影响,不法分子利用“地龙仪”“电蚯蚓机”等设备,对野生蚯蚓进行“灭绝式”捕捉。其中,我国首例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贵州毕节“电捕野生蚯蚓”民事诉讼案曾引发关注。四名被告人唆使当地村民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捉、加工、销售野生蚯蚓,最终被判赔偿20余万元。
农业农村部公开信息显示,此次治理农业农村部部署各地核实整治在农田、森林、湿地、草原及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电捕野生蚯蚓,以及非法收购、加工野生蚯蚓问题。一方面,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加强监管,整治非法捕杀、收购、加工野生蚯蚓乱象。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线索以及当地相关规定,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监管,及时下架处理野生蚯蚓捕杀产品设备,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其中,包括云南昆明在内多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治理,严厉打击相关行为,并通过报刊、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蚯蚓保护科普宣传,提升群众保护野生蚯蚓意识。
同时,据曲靖会泽县人民政府信息,近期曲靖会泽县内相继发生多起违规使用电网、地电极等自制诱捕装置非法捕捉、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情况,该行为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土壤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严重影响了野生动物生境和土壤环境。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行为,会泽县人民政府发布相关通告,严禁任何单位、群团组织、个人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同时严禁非法制造、销售、提供、安装捕捉和加工野生蚯蚓的工具或设备(装备)。报告规定,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等部门互相配合,依法没收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野生 蚯蚓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及违法所得,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报告提到,蚯蚓又称“地龙”,号称“生态系统工程师”,有蚯蚓活动的土壤其通气、保水性能可得到明显提高,且微生物的数量、种类大幅增多。根据科学研究结果,蚯蚓能有效改造土壤结构,并提高土壤肥力,是维系土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物种,蚯蚓的数量关乎其它野生动物的生态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义务。
掌上春城记者:浦潇
责编:毕群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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