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网报道,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的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明确指出,至2025年,国有企业需全面推行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机制。他强调,需明确界定“退出”的标准,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情形,确保不得以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理由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王宏志副主任着重强调,要避免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而缺乏实际行动的情况。自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在年底前切实采取行动。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实行“一刀切”的做法,而应真正体现强激励与硬约束的并重。
此外,王宏志还提及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他指出,应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与治理模式。结合各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发展新兴产业,以避免过度竞争和“内卷”现象的发生。
为此,他呼吁加大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及前瞻性布局的力度。同时,强调要注重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特别是研发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和地方重点国有企业,应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支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创新。
在人才激励方面,王宏志指出,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对科研人员实施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他主张赋予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及资源调度权,并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给予他们更大的自主权,以激发其创新活力与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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