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24日中午,@杭州公安 的一条微博引发网友关注!
根据视频记录的时间显示,事情发生在12月20日晚上6时53分左右,
记者从园区物业处找到了事发时的监控。全程都能听到女生凄厉的哭喊声。
当时男子追上女子后,
打人这一幕正巧被园区内王先生(化名)公司的监控拍到,听到动静的王先生出门制止,对方男子还拿话呛他,
王先生发微博描述亲眼目睹的全过程↓↓↓
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王先生有些发懵。
过了没多久,男子停止了暴行,转身离开。而被打女子则自己站了起来,跟着男子走了,
陈先生说,
20日傍晚6点53分左右,女子从云狐科技园东南角,也就是长河路与滨安路交叉口旁的绿化带小路,跑进了园区,边跑还边回头看。
紧接着,监控里就出现了男子,在后面跑步追赶。大约奔跑50米后,女子左转,继续跑到王先生店门口时,被男子追上,紧接着就出现了施暴的那一幕。
之后,两人原路返回。
一路上都是男子在前,女子跟在后面。男子多次转身跟女的说了些什么,从肢体语言看,男子情绪比较激动。
等走回到园区东南角,绿化带小路上时, 之后,两人离开,消失在了园区监控拍不到的地方。
这个男子是谁?
和这个女孩子是什么关系?
是不是对女子有长期的家暴行为?
截至发稿,
杭州滨江警方已介入调查,
更多情况仍在调查中。
看了监控,相信很多人都会问,为何女子不反抗,还是乖乖跟着施暴男子走了?
不少市民说,
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有规定,像殴打,经常性的谩骂,恐吓,造成人身或精神伤害的,都属于家庭暴力。除了可以向社区,妇联等部门反应外,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求助。
可是有人要问,20日傍晚发生的这起暴力事件,两人也许只是情侣,并没有共同生活,《反家庭暴力法》能保护受害者吗?
实际上,
肖希:“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被害人一直不敢发声,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暴力行为。
南沙法院法官提醒: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就应当及时就医、尽快报警,在必要情况下进行伤情鉴定;
遭遇暴力殴打的过程中,尽可能进行取证,如拍照、录音录像等;
注意收集居(村)委会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调解笔录、派出所的报警记录等,采用尽可能多的方式保存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而不仅仅是提供受害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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